一、外经证开具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1)外出经营地名称;(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二、项目登记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选择"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登记(总包)",即可打开"施工方工程项目登记表"(注意会弹出新窗口);
3、依次填写申请表:
(1)项目名称:按合同上工程名称据实填写
(2)项目地址:清河、清浦、开发区、淮安工业园、清浦工业园
(3)项目用途:建安
(4)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5)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依据合同填写
(6)项目类型:建筑项目
(7)合同金额:依据合同或审计报告填写
(8)价款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收款,并在后面横线上填写收款进度;或者选择一次性收款并填写收款时间
(9)是否外来施工单位:选择"否"
(10)填写建设方名称、注册地址。注意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规划许可证号可以不填写
(11)选择工程所在地:如淮安市--开发区--开发区区直
(12)受理机关:选择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
(13)填写填报人姓名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和中标通知书。点击暂存后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项目登记申请。
5、在项目登记申请完成后,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通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施工方项目编号的查询。具体方式如下:登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进入办税服务厅界面,点击操作处的"查看",即可查询到施工方项目编号;
6、建筑业分包登记:在总包登记完成后,分包方选择"施工方项目登记(分包)", 需输入(录入)总包方施工项目编号,其余步骤同总包登记,即可完成分包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从2013年1月1日起,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外经证和办理项目登记(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从网上申请。
2、挂靠的单位,也要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网上预申请。
3、资料的传递可以拍照片或扫描,进行网上传输。
4、对已申请单位我们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19号---21号),优先办理,快速出件。
5、在建筑工程涉及总分包时,要先进行总包项目登记,然后再用总包的施工项目编码在总包登记之下进行分包关联登记;在开具发票时应先开具分包发票,后开具总包发票。
6、关于总分包合同金额的限制,每次开票时总分包都应有一定差额,不能开具等额的总分包发票。
7、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分包方。
8、工程所在地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9、税款入市金库的要另提供上传《市级税收收入入库通知书》。
10、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市区与县区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金额,登记时仅登记辖区内的部分。一份合同劳务分布在市区两个(含)以上区划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区划内发生金额,分别登记。工程本身跨区的,如河、桥等,原则上各家一半,分别登记。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增值税劳务与建安劳务的,要求纳税人划分建安劳务金额并据此登记。若合同中未划分金额,由纳税人自行划分的,需提供上传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划分金额明细。
11、外网登记申请错误的在未提交之前可以删除申请,提交之后发现错误的可以跟大厅窗口联系把申请退回。
12、建设方的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和规划许可证号不清楚或无法取得的,可暂不填写,留待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时补充录入。无纳税人识别号的,直接在建设方名称处录入建设方全称(要与合同上印章保持一致),
13、合同内容较多,全部上传存在困难的,可针对合同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部分合同的上传,上传内容必须中包括(含)双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双方签章信息。
14、对于合同上未明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以当年1月1日为开工时间,当年12月31日为竣工时间。
15、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前,首先确认是否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设为可信任站点,且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如遇页面不能正常显示,请检查电脑是否装有各类IE插件如有,请卸载后再进行尝试操作。 [责任编辑:黄英杰]电话:1589977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