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办理税务登记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任何税、费的纳税人,各主管税务所应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纳税人有经营收入而没有申报缴纳税款的,应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各主管税务所发现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行实地核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在检查当日办理非正常户认定手续,认定其为非正常户:
(1)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任何税、费;
(2)被政府有关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件后应注销而未结税结票;
(3)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换证、验证手续。 [责任编辑:黄英杰]电话:1589977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