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从成本的种类如下所示:
税收服从成本是指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为遵从既定税法和税务机关要求在办理纳税事宜时发生的除税款和税收固有的经济扭曲成本(如工作与闲暇选择的扭曲、商品消费或生产选择的扭曲)以外的费用支出。
税收服从成本的研究计量十分困难,原因在于其组成因素的复杂和数据收集测量的不易。从目前研究发展进程看,税收服从成本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类:
l、货币成本(money costs),即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向税务顾问进行咨询所支付的咨询费用或者交由税务代理等中升机构办理纳税事宜所支付的费用等。发达国家的税制往往是相当复杂的,纳税人如果不聘请专业的会计师或律师,是根难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因此税收服从活动必然会产生直接的货币成本,这类成本是可以通过调查计算测定的。
2、时间成本(time costs)时,即纳税人收集、保存必要资料和收据、填写纳税申报表所耗费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计量分为两类:(1)个人纳税人的时间成本,表现为个人纳税人和无偿援助者在办理纳税事宜时所花费的时间和单位时间价值的乘积。实践中,我们认为税收服从活动代替了闲暇,所以我们可以用平均税后工资率来表示单位时间价值。(2)公司纳税人的时间成本表现为公司雇员办理纳税事宜耗费的时间和单位时间价值的乘积。由于公司部门机构众多,并且工资可以在税前列支,所以我们通常用特定部门(如财会部门)的税前工资率来表示单位时间价值。时间成本通过细化分类也是完全可以计算测定的。
3、非劳务成本(non-latmr eosls),即纳税活动发生的如计算机、复印机、电话、传真、信笺、邮票等通讯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成本以及专门拜访税务机关所花费的交通费用等。非劳务成本是税收服从成本研究中的难点,也是被经常遗忘的角落。因为这类成本的数据收集和计算比较困难,所以在实践中我们对个人纳税人和小型企业发生的该类成本忽略不计,但对大型企业的税收非劳务成本研究已经逐步展开,它是我们深化研究的重要方向。
4、心理成本(psychological costs),即纳税人认为自己纳税并投有得到相应报酬而产生不满情绪或者担心误解税收规定可能遭受处罚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心理成本根难测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心理成本不重要。在税收征管由源泉扣缴向主动纳税申报转变过程中,心理成本表现得比较明显。很多人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纳税申报,所以他们感到处理纳税事宜非常困难,因此产生的焦虑情绪也就愈发严重 在发达国家,这种心理成本尤其发生在老年人、退休人员、离婚或独身女人身上。当心理成本变得报大时,纳税人就会雇用代理人,这时心理成本就会转变为货币成本。心理成本也是税收服从成本研究中尚需深入研究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