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企业朋友们: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而推出的重要举措。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可以为您的企业节省大量成本,增强竞争力。今天,我们就来为您梳理一下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一般企业的税率为 25%。
企业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研发领域和方向。
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0%。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以上只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介绍,税收政策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