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检的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各类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网上年检程序
(一)登录网上年检系统。企业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进入网上年检首页,凭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经办人姓名登录网上年检系统。具体操作请参阅网上年检首页的《网上年检操作指南》。
(二)申报年检信息材料。企业按提示填报年检信息材料,不需提交纸质年检材料。 下列企业申报年检时需填报审计报告信息: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2、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上述企业的审计报告须由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传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三)网上申报完毕后,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系统查询审验结果。
(四)已通过年检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需加盖2011年度年检戳记的企业,应当在2013年6月30日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到就近的市场监管分局注册大厅办理,享受市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也可到市民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窗口办理。
(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和“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公示已通过年检的企业信息。
(六)通过年检后,欢迎企业参加 “广东省私营企业党建情况调查”。
四、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凡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