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最高1000万元予以资助;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5日。
(一)2022年深圳市技术创新扶持资助政策
1.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事后方式。按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且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总投入的30%,最高1000万元予以资助。
2.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
事后方式。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
事后方式。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2022年深圳市技术创新扶持资助申报条件
1.深圳市产业基础再造项目专项条件
(1)资助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我市产业基础再造(工业强基)发展方向,产品性能、技术指标和生产工艺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资助项目应按照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已实施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实际发生的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资助费用范围的总建设费用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单位拥有资助项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4)资助项目建设期在申报年度的前三个自然年度内。
2.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专项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或遴选,获得工信部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专项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开展的定期复核评价。
文章来源:万兴伟业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