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意一个企业来说,记账报税都是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处理的一项基本性事项工作。同时,由于该事项工作对专业性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合规记账报税成为困扰不少企业经营者的难题。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记账报税?
首先我们要知道,发生经营业务就要注册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包括: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4)个体工商户;
(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发生经营业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执照为什么要记账报税?
根据《会计法》《征管法细则》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薄,账薄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薄,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不记账报税的风险和损害是什么?
根据《征管法》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薄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何记账报税,有两个方法
1. 自聘会计人员
根据《会计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2.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征管法细则》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或允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