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这里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所有销售额。
二、小规模增值税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案例/解析 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8.24万元、1.545万元,3月份销售额20.2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收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申报一季度的增值税? 答:该公司3月销售额累计收入>30万元(免税销售额),所以应该缴纳税款!但是,征收率要分开核算哦!按照新政,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重庆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咱们要分开计算哦。 计算公式:1-2月计算的税额=(82400+154500)-(1+3%)x3%;3月计算的税额=202000-(1+3%)×3%;合计应纳税额0.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