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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票能冲抵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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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65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6日09:52:07 打印此页 关闭

我国会对境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的组织机构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部分票据是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哪些发票能冲抵企业所得税?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等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5、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上级和基层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7、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9、用于公益性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企业实施股权捐赠的,应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取得相关票据.

10、境内居民企业按所接受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钱摊销扣除的,该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11、企业自制的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能直观反映成本费用分配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支付职工薪酬的工资表,差旅费补助,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单据等内部凭证.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有哪些?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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