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13682301531

致客户一封信(注册商标)

分享到:
点击次数:1477 更新时间:2016年09月06日16:24:46 打印此页 关闭
                             
您好!欢迎您光临万兴伟业企业网站!万兴伟业致力打造中国企业服务外包第一品牌!在这浩瀚网络世界里咱们有缘分见面确实不易。首先祝您财源广进,生意兴隆!相信您一定有自己一份事业,但是,您是否想过以下问题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千辛万苦拟的字号不能被您自己所用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精心设计LOGO不能印刷在您包装上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尽心想出来的商标不能用在您广告上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收到法院传票被人起诉索要巨额赔偿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辛苦经营的品牌却只是为他人做嫁衣呢?
您是否想过有一天,您要开分店或想找加盟代理商却不可以呢?
……
如果您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是" Yes!Yes!Yes!",那么恭喜您,您来对了地方。而且,这将是您今生得到的最厚重的礼物,那么,接下来,我们会让您目瞪口呆……因为您所有的问题,我们都会帮您解决(仅仅需要您宝贵10分钟时间),如果今天的您错过了,以后绝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
您知道吗?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所有权是谁先注册谁就取得,如果公司字号和LOGO没有进行商标注册,就无法取得法律保护。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
●超过81%的人在经营自己的事业时没有及时去申请商标注册。
●超过70%的要创业者没有事先注册自己商标或LOGO的意识。
●超过65%的企业经营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本没有落到实处。
●超过85%的企业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必要认识!
……
当然,我们发现的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
那什么是商标呢?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我们比较熟悉的“茅台”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美国苹果公司的咬了一口的苹果也是图形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不经注册四大风险

第一大风险:商标未经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您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第二大风险:,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第三大风险:,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99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您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大风险:,就是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说一个大家应该都有所闻的案例,

苹果IPAD中国大陆商标之争
相信您对苹果IPAD一定认识,但是您是否知道苹果IPAD在大陆上市之初经历一场商标大战呢?2012年02月17日,惠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判当地苹果经销商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经过深圳中院、广东省高院多次审判与调解,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唯冠公司将在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
IPAD商标之争,具体详情是怎样的呢?Ok!深呼吸,让自己放松一下,做好准备,那就让我来告诉您——2000年,当时苹果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苹果”。
因为IPAD商标在中国的专用权是属于深圳唯冠电子的,苹果当初曾经买了台湾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但是在大陆的商标是深圳唯冠电子的,签下转让合同的时候苹果并没注意到这一点,所以苹果公司被起诉,最终赔付6000万元美元了结。
当年苹果还没有IPAD的时候,就有公司注册了这个商标,那我们今天注册的这个商标也是很可能成为明天的IPAD商标。如果您还是认为可能有些遥远,但是下面的例子就在您身边。
淘宝品牌集体“中枪”、苦心经营做他人嫁衣
曾经因为被开出一张430万元税单而轰动一时的淘宝网知名金冠卖家———“我的百分之一”一直就有关于商标注册的一个心病。2004年4月,“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创建于武汉,2010年3月,成为淘宝第一个双金冠女装店,并成立了我的百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让创始人周钦年没想到的是,自己花了八年心血积累起来的店铺流量,由于没能及早注册“我的百分之一”的商标,却让一个在天猫商城新开的“我的百分之一”旗舰店坐享其成.
2009年6月17日,杭州硕尚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我的百分之一”商标,并在次年10月21日注册成功。由此,在法律上,硕尚服饰才是“我的百分之一”商标真正所有者,按照《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不得不让周钦年倍感失落。
随着商标重要性以及价值的提升,商标的恶意抢注事件却层出不穷……


●国际名牌爱马仕、凌志等遭到商标抢注现象,

●国内知名品牌海信的商标在德国被人给抢注,
●中国的世界级名酒五粮液在韩国被人给抢注,
●包括“林丹”“孙杨”“叶诗文”等在内的体育明星名字商标均被抢注,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拥有“林丹”商标的竟然是一家生产猪饲料的企业,
●而曾经的飞人“刘翔”,这个商标甚至曾被知名的耐克公司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因晚了几天甚至是一天,就错失商标所有权,悔恨终身!

当然,我们发现的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商标抢注的乱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唯有先发制人,提前注册,才能防患于未然。

上一条:商事登记改革有利于激活民间创业热潮 下一条:委托专业代理记账【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