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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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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1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2日09:23:43 打印此页 关闭

公司简易注销什么意思? 

公司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正常注销,顾名思义,简易注销公司就是在正常注销公司的情况下简化流程,使得注销的时间更短。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1.公司在公示系统中填写简单的注销公告,等待任何人提出异议。公告期45天,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公告期结束后,公司应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由登记机关作出是否批准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注销公告到期后怎么办?

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间,个人、单位或者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单注销简单方便,但更严格。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被质疑、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未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等),不能简单注销。如果要注销,只能按照一般的注销程序进行。当然,简单的注销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申请简易注销前,请先了解简易注销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不能简单取消。只有按照公司注销流程注销公司,公司才能合理合法的消失!如果公司适合注销方式,则必须使用相同的方法进行注销。

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一)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二)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四)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五)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六)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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