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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陶辉)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银保监局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深圳市专属医疗险重大疾病类产品“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今日正式上线,这是继深圳专属医疗险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专属团体医疗险”上线后,深圳为参保人量身打造的新型重大疾病类产品,符合健康条件的0至69岁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可向11家获得产品销售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保费标准。
定额给付,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为参保人“保驾护航”
2020年8月,市医保局联合深圳银保监局等部门推出专属医疗险政策,这是深圳为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以保本微利、手续简便、瞄准刚需、全面保障为主体设计思路,包括医疗费用报销类、重大疾病类两种类型,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保费标准。其中,深圳专属医疗险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专属团体医疗险”在去年9月1日正式推出,截至2021年1月3日,产品累计投保人数已近100万人,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的年度保障额度接近3万亿元。
此次即将推出的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为定额给付型产品,符合健康条件的0至69岁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购买。参保人购买后,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与专属团体医疗险相互补充,共同为被保险人组成抵御人生高危风险的“健康保障盾牌”。
符合条件非中国籍人员也可参保
据介绍,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可作为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也可以为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年龄限制,具体为:1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9周岁(含);5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5周岁(含);10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
除了中国居民,在深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持非中国居民身份证人员也同时可以投保,包括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等。
自愿原则,符合条件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投保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保险保额也可累加,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障期间,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投保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以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余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剩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二是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没有固定的投保时段,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根据自愿原则,可在线上通过“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进入办理页面,视自身情况随时向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太平养老、中国人保、泰康养老、前海人寿、招商局仁和人寿、同方全球人寿、招商信诺人寿、恒大人寿(排名不分先后)11家已获得产品销售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投保。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